海市監無主物處(2022)1號
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本局于2022年4月23日對位于烏海市海勃灣區長青西街海勃灣區龍天貨運部進行了檢查,在海勃灣區龍天貨運部院內發現有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藍月亮”洗衣液102件共計408瓶(每件4瓶,規格3KG),執法人員對上述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藍月亮”洗衣液依法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2022年4月27日經藍月亮(中國)有限公司出具鑒定報告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藍月亮”洗衣液。
案發后,沒有當事人到本局接受調查,主張對上述102件共計408瓶“藍月亮”洗衣液的權利。經本局多方查證,現無法確定經營的主體,無法確認被扣押的“藍月亮”洗衣液所有人。本局2022年5月19日依法在海勃灣區政府公開信息網站發布公告,在公告期限內,沒有當事人到本局認領和接受調查。
本案當事人被扣押的“藍月亮”洗衣液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規定,構成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钡囊幎?,由于當事人無法查實,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當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確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公告送達方式告知領取。公告期滿仍無人領取的,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將涉案物品上繳或者依法拍賣后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钡囊幎?,本局決定將上述“藍月亮”洗衣液102件共計408瓶予以沒收。
本處理決定書采取公告送達方式,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被處理物品的當事人可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日起六十日內向烏海市海勃灣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處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烏海市海勃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烏海市海勃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